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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矫正细则  提高矫治质量

发布时间:2021-09-17 15:20:08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本网讯)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近日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应的执法文书。为高标准高质量落实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沁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采取1+2+4方式落实细则规定。

“1”:为规范刑事执法主体,和全县12个司法所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细则和文书格式要求进行。

“2”:为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研判分析会和学习交流会。按照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每半月进行一次研判分析。为严格落实此规定,排查、分析、解决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我局规定每月月中和月末组织所有司法所所长到县局汇报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此外,为了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应用新的社区矫正规定,我局采取集中培训、会议穿插培训、网络培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要在用中学,学中用,确保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

“4”:为提高教育矫治的质量,我局通过入矫教育、警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四种教育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细则出台后,不仅要规范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同时也要让社区矫正对象熟知社区矫正细则的规定,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且不违法。同时,我局还与专业的心理咨询公司签订了心理咨询协议,每月固定时间地点为社区矫正对象讲授心理健康课程,对所有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发现矫正对象有心理问题的积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干预,确保每一名矫正对象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