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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掌上12348服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2-17 15:39:25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政协副主席张广建,县政协委员、端氏镇副镇长张鹏军反映: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近年来,随着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援助、法庭进村等公共法律服务的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基得到明显夯实,但乡村法律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民重信访维权轻法律维权。随着城镇化建设、农村改革等新形势,利益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态势。由于农民不了解、不信任、不会用法律来维护权益,更倾向于村干部调解或信访途径,致使信访压力居高不下。

二、外聘法律资源使用率低。农村本土法律资源少,某乡镇26个村“一村一顾问”只有3个法律顾问,且来自于市里,远水解不了近渴,农民咨询法律问题极为不便。即使这些法律顾问定期下乡,或者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为百姓服务,也会因表达沟通不畅等原因,解决纠纷效果并不好。

三、农村法律服务水平不高。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素质不齐,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一是法律服务人员短缺。以某乡镇的法律服务人员为例,乡镇一级法庭服务周边5个乡镇8万余人,可法律工作人员只有5名,其中正式编制2名,临时人员3名。年平均审理案件250件左右,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乡镇司法所正式编制职工1名,人民调委会临时人员2名。26个村共有3个法律顾问。二是乡村法律服务质量不高。人民调解员、法庭的临时工作人员,由于月工资仅为最低工资标准,与所承担的法律事务不相匹配,且流动调换频繁,加上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不完善,影响了乡村一级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第十五项任务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中指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

为此建议,借助科技力量,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将政府执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法人员等资源整合,融入网络平台,开通掌上12348服务,开展即时家庭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在线学法、预约服务等,实现群众与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沟通零距离、交流无障碍,缩短群众线下寻找法律服务的时间和流程,解决乡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服务不便的问题,让群众足不出户,指尖一动,就能享受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