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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期更应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11 15:40:46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晋城市政协特约信息员、沁水县政协委员、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姚春兰反映:当前,进入脱贫攻坚决胜时期,包括我县在内的部分贫困县已正式脱贫摘帽,扶贫资金的投向重点从带动贫困户、贫困村增收逐渐侧重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上来。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总量不断加大。以我县为例,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2800万元,比上年2520万元增长11.11%,增加280万元。扶贫资金投入的增加,也给资金如何精准使用、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建议:

一、完善制度,科学管理,扎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铁笼子”。要及时修订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资金支出范围,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凝聚合力,多管齐下,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网”。通过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定期下发督促通报等多种形式,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审计部门要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对资金筹集分配、项目运营绩效等情况实施跟踪审计;扶贫部门要紧盯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构筑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网”。

三、部门联动,多点发力,织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防护线”。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集中解决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确保项目申报科学,支出规范合理,资金精准投向;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强化全程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通过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科学使用、精准使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