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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08:59:32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记录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社会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真实面貌,永久保存沁水社会各界在抗击疫情中众志成城、同舟共济、齐心抗疫、共克时艰的珍贵记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久保存,进一步挖掘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即日起,沁水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沁水人民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2.反映沁水全力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支援湖北武汉、对口支援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的个人照片、请战书、抗“疫”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照片、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防护用品等实物;

3.反映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开展抗“疫”工作文字材料、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照片、音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4.反映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助力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信函、捐赠签名、捐赠证书、照片、视频和媒体宣传材料等;

5.反映沁水县解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资料,包括手册、标语、挂图、宣传片、视频等;

6.反映沁水县传统媒体、新媒体(含自媒体)等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视频、录音等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以及网页信息等;

7.反映沁水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8.反映沁水和湖北新冠肺炎患者在接受沁水医护人员医治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如日记、病历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9.其它能够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2.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

3.本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如Photoshop等)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沁水县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专项征集邮箱,也可将档案资料邮寄或送交至沁水县档案馆。

联系部门:沁水县档案馆保管利用和信息化股

联系人:王海霞   贾建军

联系电话:0356-3256558   3181659  

专项征集邮箱:qsxdagbgly123@163.com

沁水县档案馆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