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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08:55:00 信息来源:

2021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任务清单》有关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推进落实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引领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

(二)健全领导小组。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中心、各村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照《纲要》和《任务清单》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制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站所中心以及各村,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四)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我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让全体干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其他相关知识。同时我乡多次召开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的工作会议并在各村加大了各种法治制度的宣传。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百姓关切的民政、农业、自然资源等审批窗口集中一起办公,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三)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了社会治理制度、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以实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为载体,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推进社会自治,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明晰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制定基层自治组织协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清单,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逐步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并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了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了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排查和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协同发展

(一)提升法治权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完善调解、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今年我乡与山西睿恩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并在司法局的支持下,为各村免费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了一支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乡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积极推进信访代理制度。信访代理制度作为有效提高基层信访工作效率有效举措,我乡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筹措推进,制定了全乡信访代理制度实施方案,完成了乡村两级级信访代理室办公场所建设、制度版面门牌安装等工作,人员配备上,我们将综治、司法、派出所、法律顾问、乡镇网格员吸纳到了工作队伍中,全乡共有信访代理员20名,为我乡“三零创建”打下了扎实基础。

    (五)狠抓普法学法,牢筑法治建设。利用群众赶集日、入户等形式先后开展了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森林防火、防灾减灾、保护野生动植物、反电诈等工作的宣传,在张村中心校开展了反校园欺凌、禁黄赌毒等方面的专题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借助广播、LED、网络等媒体力量和优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