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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2-24 09:56:00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4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续彩艳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按照县人民法院突出党建统领,狠抓三项重点,处好四个关系,实现四方面创新总基调,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沁水县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全面拓展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