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纪委概况及职能
一、纪委概况
中共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县监察局是县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县政府和市监察局双重领导。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负责。
内设机构12个,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 (1名兼监察局局长),常委2人、副局长2名(1名常委兼监察局副局长)。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室、宣教调研室、干部室、农廉室、效能室、纠风室。
下设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农廉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纪委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监察对象的处分:受理党员、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述。
(三)制定本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全县纪检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四)负责对全县各部门各行业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基层纪委、县直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建议任免。
(六) 承担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县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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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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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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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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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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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划数 |
项目类别 |
计划数 |
一、上年滚存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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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3,188,570 |
经常性结余(事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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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1,559,674 |
专项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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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38,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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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项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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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3,499,57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90,389 |
经费拨款 |
3,499,570 |
二、项目支出 |
311,000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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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补助类项目 |
311,000 |
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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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费项目 |
3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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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修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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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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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购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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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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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会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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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各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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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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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3499570 |
本年支出合计 |
3499570 |
2014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七)
单位: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元
合计 |
公务接待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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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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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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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 |
30000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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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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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预算说明
沁水县纪委2014年收入预算3499570元,全部为财政拨收入人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元,其中:工资15596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896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311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