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中心学校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沁水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沁水县嘉峰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6597284元,其中:财政拨款16597284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6597284元,其中:工资支出7481129元,商品服务支出26693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2476。项目支出394300元。
沁水县嘉峰镇中心学校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表一) | |||
单位名称:沁水县嘉峰镇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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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收 入 |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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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划数 | 项目类别 | 计划数 |
一、上年滚存结余 |
| 一、基本支出 | 16597284 |
经常性结余(事业基金) |
| 工资福利支出 | 7481129 |
专项结余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69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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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专项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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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1659728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6052476 |
经费拨款 | 16597284 | 二、项目支出 | 394300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
| 经费补助类项目 | 394300 |
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 70000 | 专项业务费项目 | 39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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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修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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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 大型购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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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 大型会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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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各项收入 |
| 事业发展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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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6597284 | 本年支出合计 | 16597284 |
2015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七)
单位名称:嘉峰镇中心学校 单位:元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
小计 | 其中 | ||||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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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峰镇中心学校概况及职能
嘉峰镇中心学校位于沁水县嘉峰镇镇政府所在地潘庄村,学校原名加丰镇教育委员会,于2014年3月26日更名为嘉峰镇中心学校。
嘉峰镇中心学校下设五所六年制小学(嘉峰、潘庄、殷庄、永安、武安),一所教学点(张山)及三所民办幼儿园(阳光幼儿园、凯越幼儿园、宝宝幼儿园)。在校学生人数2397人,其中小学生1971人(寄宿生人数127人),幼儿426人(公办幼儿148人,民办幼儿278人),享受生活补助人数35人。公办教师145人,民办教师8人,退休教师137人。中心校共有教学班60个,学前班17个。
嘉峰镇中心学校主要服务于嘉峰镇范围内适龄儿童接受学前班、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课堂教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体艺、阅读、读写等活动,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成绩名列全县前茅。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嘉峰镇中心学校的指示和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小学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制定中心学校学年工作计划、完成中心学校学年工作总结,不断提高全校教育的整体水平。
3、对所辖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人事、财务、校产、招生、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4、对所辖学校的管理、教学、教研等进行组织和督导,不断提高全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5、制定对全校管理和考核的规章制度,完成对全校教职工管理和考核的相关业务。
6、对全镇学校和教职工的其它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