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沁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是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股级单位,是集全县各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项职能为一体的法人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县各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进行参保登记、注册、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征缴、待遇支付等管理工作。同时促进全县各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全县生育保险及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各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现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待遇科、居民科、稽核科、信息科、档案室。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沁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为独立财务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沁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2016年收入预算387.28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387.2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109.08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7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09万元。基本支出系按 2016年1月实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278.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药费支出,全县城镇居民县级财政补助,企业军转干人员医保费,城镇居民代办点经费等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000元。
4、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