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及职能
1、单位概况:
沁水县嘉峰镇中心学校位于嘉峰镇潘庄村,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教职工17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1人,工勤人员5人。
2、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搞好学校的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4)搞好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5)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四有”人才。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不包括其他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沁水县嘉峰镇中心学校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沁水县嘉峰镇中心学校 2016年收入预算1835.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83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收回单位净结余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1826.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2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3万元。基本支出系按 2016年 1 月实有人员工资 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 幼儿资助和寄宿生补助。
3、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比去年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去年增加0.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学校均衡化验收公务接待费需要增加0.5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