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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27 08:30:46 信息来源:

  我县根据市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县局年初的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预算法》讲究效绩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度工作总结
 
  (一)具体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1、年初,通过部门预算,完成2016年绩效目标申报,对2015年关系民生的“文物保护经费使用、城市建设维护费使用、畜牧风险基金使用、排污费使用4个项目(涉及资金3298万元)和民政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城建局、农业委员会、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龙港镇政府等20个部门整体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 9.3920亿元。
 
  2、在绩效目标申报基础上,协同各业务科室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资金进行事前认证,并由评审中心进行事前评审,截止12月12日共评审53个项目,评审资金40251万元,评审认定金额35412万元,核减资金4839万元。
 
  3、认真做好乡级财力保障绩效自评工作,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对各县开展乡级财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人员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对14个乡镇乡级财力保障分别从制度建设、资金债务、财力保障、保障效益和获中央、省奖励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同时虚心接收市级对我县的评价结果,并进行反复斟酌,从评价报告中了解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4、通过信息中心中介库邀请中介机构参加绩效评价,对有意向参加的中介机构以抽包的形式进行分单位,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规范评价操作流程、评价工作纪律、廉政工作守则等,然后分别送入被评价项目单位,首次由中介组织独立进行评价。
 
  (二)狠抓制度建设、智库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对2012年至今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客观实际的继续执行;与预算绩效管理实际不相适应的,参照财政部和先进省市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重新出台了《沁水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让制度先行之路越来越宽广和顺畅。
 
  2、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二个智库建设。建立健全了县级预算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规范了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全县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据。
 
  3、重视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与试点单位交换意见,由试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由财政局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预算股牵头,组织各考核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参加,召开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会,将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部门年度预算的依据,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

  (三)完成预算绩效信息化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发展步伐
2015年10月我局启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适应开展工作的现实需要,我们分别举办了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局各业务股室共计120余人次参加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及信息系统培训班,根据本县实际,重点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管理对象、职责分工及指标体系、工作流程、系统操作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讲解、交流,研讨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为全县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知晓度。
 
  为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的良好氛围, 在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部门预算安排工作会议上,宣传讲解了《沁水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沁水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预算绩效与年初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以提高部门单位和社会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充分认识和理解。为顺利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