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编报范围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四、名词解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沁水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9日,2016年1月改名为沁水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
(二)负责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持股;
(三)负责收取国有资产收益;
(四)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与改造;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国资中心事业编制21人,全额人员11人,自理6人。中心设立四个部门:综合办公室、业务部、留守处、纪检检察室四个部门。
(三)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国资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国资中心决算编报范围:国资中心为本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1表
(三)收入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3表
(四)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8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9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cs05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617325元
沁水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2018年度总收入2617325元,其中本年收入2617325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17325元,系国资中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7年增加47439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2)年初结转和结余20180.55元。系国资中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2637145.83元
国资中心2018年度总支出2637145.83元,其中本年支出2637145.8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37145.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6539.11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57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03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全额和自理人员社保在一起核算。
(3)年末结转和结余359.72元,主要是国资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等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7145.8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2637145.83元,主要用于国资中心开展工作支出。较2017年度初预算数增加36539.11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333579.8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1302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全额和自理人员社保在一起核算。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0元,主要用于国资中心支出。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0元,主要用于国资中心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2637145.83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1629339.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1157元、津贴补贴57180元、奖金235992元、伙食补助费4194元、绩效工资27154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33579.80元、职业年金10803元、职工医疗保险6314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78元、住房公积金121364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5000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84756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抚恤金34756元、退休费0元、住房公积金0元、购房补贴0元、提租补贴0元、其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000元等。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915100.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600.30元、物业管理费0元、印刷费11468.70元、取暖费37933元、水电费14261.80元、差旅费56386元、维修费5040元、租赁费2280元、培训费2330元、劳务费461991.60元、工会经费20821、福利费2423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60.63元、税金及附加5488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元等。
4、其他资本性(类)支出795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795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国资中心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国资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局批复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5260.6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60.63元,公务接待费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6034.2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6034.21元、增长(减少)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国资中心因公出国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的支出。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计划,2018年度共执行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国资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5260.63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63%。截至2018年底,国资中心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度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因公务需要发生的车辆购置税。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度,国资中心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主要是国资中心无公务接待费。
(五)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国资中心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6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国资中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6.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国资中心无相对独立绩效预算管理专门机构,未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将预算绩效管理职能侧重放在财务股,无法及时对部门整体进行自我评价及开展日常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国资中心往来款项大部分为以前年度形成存在长期挂账现象,未及时进行清理。
三是国资中心应逐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中调整追加预算比较高。
四是由于财政部分项目资金拨付国资中心时间较迟,造成部分预算安排的资金没有形成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深绩效评价了解认识,要尽快成立绩效预算管理专门机构。
二是要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工作,对部分往来款项可能形成呆死账,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清理。
三是逐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及预算支出的及时性。
(六)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国资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资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国资中心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国资中心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国资中心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国资中心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国资中心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国资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国资中心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资中心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国资中心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国资中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国资中心国资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