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编报范围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四、名词解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沁水县纪委监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受县委、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沁水县纪委常委班子职数7名,县监委班子职数7名,其中:县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县纪委常委4名;县监委设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委委员4名(其中2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内设14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下设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纪检监察审计中心、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三)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机关本级决算,不包括下属单位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1表
(三)收入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3表
(四)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8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9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cs05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总收入14319942元,其中本年收入143199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319942元,系沁水县纪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7年增加6538768元、增长84.03%,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930,133.67元。系沁水县纪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13,356,247.99元
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总支出13,356,247.99元,其中本年支出13,356,247.9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941,538.99元,主要用于沁水县纪委机关开展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和目标考核奖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4969107.42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加大。
(2)教育(类)支出668,164.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支出。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14002元、增长(减少)333%,主要原因是因纪律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业务人员知识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54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1505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险相应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1,893,827.68元。主要是沁水县纪委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等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6247.9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11,941,538.99元,主要用于沁水县纪委机关开展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和目标考核奖支出。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2175816.99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加大。
2、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668164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等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66816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此项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746545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39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支出。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8,874,520.63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724155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03536元、津贴补贴1923924元、奖金633959元、绩效工资33933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707345元、职业年金缴费14853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1513元、住房公积金424407元、其他社会保险22686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68600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39200元、抚恤金29400元。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564367.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9300.51元、印刷费29185元、邮电费17141元、差旅费125093元、工会经费70734元、福利费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14.12元等。
4、其他资本性(类)支出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沁水县纪委机关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沁水县纪委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局批复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75,714.1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5,714.12元,公务接待费0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104285.8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06659.81元、增长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306659.81元、增长181%;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沁水县纪委因公出国费主要用于因公出差的支出。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计划,2018年度共执行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沁水县纪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75714.12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00%。截至2018年底,沁水县纪委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2018年度支出3504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因公务需要发生的车辆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度,沁水县纪委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
(五)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沁水县纪委机关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81727.36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沁水县纪委机关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因结转和结余资金属于属于预算,年初预算中未填列,形成差异率较大。;
二是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因年中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人员增加,追加预算形成差异。
三是“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大,因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形成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的科学性,准确全面的反映本单位预算,缩小财政拨款预算决算差异。
二是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趋于合理,同时根据上年度情况和下年度工作预判,合理做好预算,缩小预决算差异。
(六)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50,075.67元,比2017年增加6647283.63元、增长77%。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纪委机关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249元,较采购预算减少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249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沁水县纪委机关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沁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