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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08 09:45:21 信息来源:

  一、单位概况及职能
 
  1、沁水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9日,2016年1月改名为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
 
  (二)负责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持股;
 
  (三)负责收取国有资产收益;
 
  (四)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与改造;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沁水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沁水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预算表
 
  1、县级部门预算计划表
 
  2、县级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县级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县级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5、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6、县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计划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沁水县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资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说明及支出结构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0531元,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75053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45380元,占总支出的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151元,占总支出的12%。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财政预算总收入1750531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750531元,政府性资金收入0元,其它资金0元,收回单位净结余。
 
  2、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129053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70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73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752元。基本支出系按2018年1月实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4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自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留守处人员工资。
   
  (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和去年预算比)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00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0000元。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对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进行了压减。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0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 0元;因公出国(境)费10000元,比去年增加10000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8000元,主要用于购通讯迅设备。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50531元,较去年预算数减少220056 元,下降0.8 %。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