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沁水县小型工程、设备及中介服务项目发包办法》(沁政办发【2017】92号)经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备案文号2019年201号,现拟对沁水县张村乡芦坡村公路绿化工程项目,采取简易招标办法公开选取承包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沁水县张村乡芦坡村公路绿化工程项目
2、招标人名称:芦坡村民委员会
3、建设地点:张村乡芦坡村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乡村公路两旁及新建大坝顶端栽植绿化树株。
5、工程投资/最高限价:10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预付70%款项,工程验收后付剩余款项。
8、计划工期:60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拟选择施工单位类别:林业类
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入选 沁水县林业局公用小型工程承包商库的施工企业;
12、招标报名
12.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正式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即可。
12.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4日(每天09:00-17:00时)招标人提供项目相关预算书、图纸、投标报价函版式等资料在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需复印费用自理)。
12.3报名地点: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时间及地点:
13.1投标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30。开标时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正式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到场参加。
开标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沁水县政府网》
15、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程新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934063223
报名联系人:马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356-7090001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根据《沁水县小型工程、设备及中介服务项目发包办法》(沁政办发〔2017〕92号)规定,简易招标法评标办法如下:
建设单位(乡镇招投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计算合理最低价、评标基准价及报价偏差值。
1、确定合理最低价。根据本项目预算或经财政评审审定的投资下浮后确定,下浮范围3%-8%(取整),具体比例现场抽取确定。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1-(合理最低抽取值-评标基准价抽取值)]
评标基准价抽取值由工作人员现场抽取,抽取范围为“0.1%-0.9%”;
3、确定中标人。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企业即为中标人,其报价即为合同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