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qsrs2021-8号等3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土地 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系数 (%) |
绿地率 (%) |
控制 高度 (米) |
资信 证明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qsrs2021-8 |
郑庄镇孔必村、郑庄村 |
25975 |
工业 |
现状 |
50 |
≥1.0 |
≥40 |
≤20 |
≤15 |
800 |
500 | |
qsrs2022-1 |
郑村镇 后河村 |
4021 |
工业 |
现状 |
20 |
≥1.0 |
≥40 |
≤20 |
≤15 |
80 |
50 | |
qsrs2022-2 |
龙港镇 梁庄村 |
11130 |
工业 |
现状 |
50 |
≥1.0 |
≥40 |
≤20 |
≤15 |
400 |
250 |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近三年在我县范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以竞买保证金的电子回单作为入账凭证),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3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宗地范围内如地上、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或个人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2.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据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复函,应符合晋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履行环评手续。
3.入市主体需按入市收入的20%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土地受让方按成交价款的4%缴纳与契税相当调节金。
4.qsrs2021-5号和qsrs2021-5号2宗地原地类涉及农用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耕地开垦费和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等,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56-7090009(交易中心) 0356-7025439(自然资源局)
开户单位: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行
行 号:104168107631
账 号:146743824558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