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将派出一个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月上旬至2021年2月上旬
二、巡察对象和方式
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监督,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一是聚焦法院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等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方面的廉洁情况。三要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四、巡察范围
重点监督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包括党组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及基层法庭主要负责人。
五、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专门场所。
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组驻地:乌金宾馆
联系电话:17335069841
电子邮箱:m17335069841@163.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情况或提供线索。意见箱设在巡察组驻地及被巡察党组织,受理信访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早8:00——晚18:00。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山西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联系电话自动关闭。
2021年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