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晋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市政办〔2023〕50号)文件精神及2025年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对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主要包括3项内容:
1.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由县林业局实施;
2.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原由县级行政审批局实施,改为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实施;
3.行政许可事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原有县级行政审批局,改为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
解读机关: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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