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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2 09:43:51 信息来源: 沁水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沁水县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消除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着力补齐教育薄弱短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义务教育相关要求,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重点,关注重点群体学生,切实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决打赢教育领域脱贫攻坚战,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义务教育公平。树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维护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的理念,在学校的教学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师资培养等方面落实公平的教育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着力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保证学籍信息系统与实际一致,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劝返复学书面报告制度;建立疾病、心理健康台帐,及时掌握学生身心状况;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测;落实精准排查制度、跟踪监测制度、结对联系制度、外联保学制度、劝返复学制度。

(三)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教育对策。培养学生多方面兴趣实践,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与监护人相互了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及心理状况,开展“体谅父母教育”“交往辅导”等多种活动,增强学校、家庭对留守儿童教育的合力。

三、工作安排

(一)乡镇政府职责

乡镇政府是本乡镇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安排专人深入村(社区)、组、户,摸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情况,做好辍学学生的调查摸底和劝返工作。要建立健全人口核查资料,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落实动态监测制度。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建立起乡镇、村(社区)两委、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学生工作。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部门职责

1.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整合预留工作,落实中小学招生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学可上。

2.县公安局要加强户籍管理,核实全县户籍适龄儿童底数,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数据明,底数清。

3.县司法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做好思想教化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县财政局要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快对家庭贫困生的扶助力度。

5.县人社局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现象:县工商局、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6.县文旅局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

7.县卫体局要督导学校卫生工作、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8.县民政局要加大对特困户、低保户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9.县扶贫办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协助县教育局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10.县残联要依法为残疾少年儿童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也是全县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目标导向,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构建定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教育、财政、扶贫、民政、残联、审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工作有效机制。

3.加强督查,强化追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两类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落实资助政策工作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义务教育辍学高发、两类学校建设未达标、师资队伍建设滞后、学生资助问题多发的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沁政办发〔2020〕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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