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将协同监督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结果运用“三力”同发,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
加强协同监督制度建设。一是突出政治性。把准把牢制度建设的政治方向,将维护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保证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强化制度性。根据巡视巡察具体情况,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完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汇集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人员参保等数据,推动监督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移送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有效提升线索运用效能。
深化协同监督结果运用。一是促进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问题,通过印发整改通知、电话沟通、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联合巡察、审计等部门推动问题归集、闭环管理。二是促进资源优化。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优化机构职能、调配编制资源的重要参考,对履职不充分、编制资源闲置的,相应调整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