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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委编办精耕细作抓管理守好国有资产“责任田”

发布时间:2025-12-26 10:46:04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沁水县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日常管控、清查盘点等多方面发力,构建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健全制度体系,筑牢管理“防护网”。县委编办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将其纳入重点工作日程,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领用、保管、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明确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强化全员资产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资产、人人爱护资产”的良好氛围。

强化日常管控,拧紧流程“安全阀”。在固定资产购置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按需购置、合理配置”原则,对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的购置申请进行严格审核,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资产购置后,及时组织验收,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实现“一物一卡、账实相符”。在资产使用和保管环节,明确使用人和保管人的责任,要求其妥善保管资产,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资产损坏、丢失。对于跨股室调动、借用资产的情况,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及时更新台账信息,确保资产流向清晰、可追溯。

开展清查盘点,摸清资产“家底”。为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县委编办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采取“账实核对、逐件清点”的方式,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在清查过程中,重点核查资产的数量、状态、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对闲置、报废的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过清查盘点,不仅摸清了资产“家底”,及时发现和解决了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还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核算,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益。

规范处置流程,严把资产“出口关”。针对达到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或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县委编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规范资产处置全流程管理。由使用股室先行提出处置申请,经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核准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分类施策,采取报废、捐赠等合理方式进行处置,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同步做好资产处置账务处理工作,及时核销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卡一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沁水县委编办将持续巩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预算一体化资产系统、统一报表系统,实现资产从购置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质效,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供稿  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