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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春节消防安全提示信

发布时间:2026-02-12 14:55:20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金鞍跃马,新春将至。在这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美好时刻,沁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向您和家人致以最诚挚的节日祝福!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和元宵节,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守护家园安全,特向您发出消防安全提示:

一、烟花爆竹要守规,安全燃放不添乱

1、严格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

2、不在住宅楼阳台、窗外、楼顶、楼道、电缆井、化粪池、绿地、燃气设施旁燃放。

3、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家中不大量存放。

4. 未成年人燃放须有成年人全程看护,不向人群、车辆、窨井抛掷烟花。

5、 燃放前清理周边可燃物,燃放后确认无余火、无隐患再离开。

二、住宅小区记心间,生命通道要畅通

1、 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堆放杂物、不停放电动车、不飞线充电。

2、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严禁停车、堵塞、占用。

3、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不随意拆卸、损坏。

4、及时清理阳台、窗外、楼道可燃物,防止飞火引燃。

三、居家防火做到位,平安团圆最珍贵

1、 用火、用电、用气不离人,离家外出牢记关火、关电、关气、关窗。

2、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取暖器、电暖器、电热毯。

3、厨房用火不离人,油炸食物看好油温,严防油锅起火。

4、严禁在室内、楼道、家中为电动车及电池充电,杜绝“夺命火灾”。

5、 卧床不吸烟,烟头不乱扔,教育孩子不玩火。

四、单位场所严管理,节日安全不松懈

1、 各机关、团体、企业、商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不锁闭安全出口、不占用疏散通道。

4、停工停产单位切断非必要电源,清理易燃杂物,消除火灾隐患。

五、公共场所,紧绷安全弦

1、出行前检查:外出走亲访友、旅游住宿前,请检查家中电器、燃气是否关闭,消除火源隐患。

2、熟悉环境:进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影院等公共场所时,请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熟悉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位置。

3、文明祭扫:提倡文明祭祀新风,选择献花、植树等方式寄托哀思;确需焚香烧纸的,应远离草木等可燃物,并在火源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六、应急处置,掌握关键技能

1、冷静应对初起火灾: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及有无人员被困;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进行初期扑救。

2、正确逃生自救:火灾袭来时,切不可贪恋财物;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沿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撤离;如遇烟气封堵逃生通道,应退回房间,用湿布封堵门缝,在窗口等醒目位置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3、爱护消防设施:请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不损坏、不遮挡、不挪用。

4、发现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


平安是最好的祝福,安全是最大的团圆。

让我们共同携手,绷紧消防安全弦,

守护美丽沁水,守护万家灯火!

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供稿 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