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采购贮存。选择资质齐全的供货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预制菜相关信息并保存凭证。按包装标识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备,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加工时严格遵循操作规范,确保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
二、主动公示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对预制菜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可通过菜单标注、点餐提示、门店显著位置展示、外卖详情页提示等方式进行明示。使用预制菜的主要菜品应清晰告知消费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性标识让消费者误认为现制现售。不使用预制菜的单位可公开承诺,增强信任。消费者询问时应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欺骗。
三、加强自查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自查库存预制菜的质量状况、标签标识、贮存条件及加工过程。发现超过保质期、变质胀包、混有异物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销毁,严禁继续加工销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透明是最好的信任,诚信是最亮的招牌。希望全县广大餐饮经营者积极响应本倡议,主动公示预制菜信息,让消费者吃得明白、吃得放心。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进行监督,共同营造安全、透明、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