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6月28日,全县“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召开,重温党的光辉历程,隆重表彰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激励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向先进典型看齐,自觉向先锋模范对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
县委书记任彩虹出席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闫晋中主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雪丽宣读《中共沁水县委关于表彰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上午8时,大会正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近年来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100名共产党员、50名党务工作者、50个基层党组织,分别被授予“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先后上台领奖,会场内掌声持久热烈。
任彩虹在讲话中代表县委向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战在全县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致以节日问候,向为党和人民做出牺牲奉献的先辈先烈致以崇高敬意。她指出,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从战争年代的浴血牺牲,到建设初期的筚路蓝缕,从改革开放席卷大地,到强国之路铸就辉煌,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历史和现实雄辩地证明,只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中国这艘巨轮就能够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任彩虹指出,沁水是一片拥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沃土,沁水地方党史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征程的生动缩影,是百年党史的沁水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党的建设和党领导的各项事业跃上新台阶,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显著,城乡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民生保障交出满意答卷,经济、生态“双赢”态势持续巩固,先后被授予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等国家级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克难攻坚、奋力拼搏,也离不开广大共产党员的辛勤工作、无私奉献。
任彩虹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肩负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切实将榜样的力量转化为争先创优的强大动力,为推动沁水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锤炼党性、对党忠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在新征程上扬帆远航、破浪前行。要加压奋进、主动作为,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项目建设、深化改革、城乡融合等重点任务,全力实施各项民生实事,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要大抓基层、强基固本,聚焦打造“先锋沁水 强基提升”党建品牌,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过硬基层队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有效提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各级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要洁身修德、严明纪律,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对照党章党规要求,明确职责使命,严明纪律底线,时时处处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始终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破“底线”。要对标先进、争当先锋,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靠前服务,狠抓工作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更新观念,大胆先行先试,推动我县更多工作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任彩虹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提振精神、坚定信心,奋勇拼搏、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3周年。
闫晋中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定信念、学思践行。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基层党组织锻造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要见贤思齐,弘扬先进。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对标,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行动自觉,将初心融进灵魂,把使命扛在肩上,敢字为先,干字当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在沁水一贯到底、落地见效。要勇担使命,敢做善成。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执行力,紧抓发展机遇,狠抓工作落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沁水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3周年。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结束。
县四班子领导,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班子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直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正职、组织委员,全县“两优一先”受表彰的人员和集体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