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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文化设施利用率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发布时间:2019-10-22 15:59:27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政协委员、县教育局科员郑静反映: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各类文化设施也不断完善,对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有着显著的成效。但在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近年来,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村都有了自己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有了图书室、阅览室和健身器材等,但是,多数村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水平低下,相关配套措施不合理,导致很多的设施闲置。比如:有的文化活动场所建成验收后就被闲置,无人问津;像图书馆、阅览室更是门可罗雀,资源闲置状况严重。而这几乎是每个村子的通病。

二、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利用不均衡。一是村内设施利用不均衡。室外的小广场和健身器材相对于图书馆和阅览室,利用率要高些,村民茶余饭后还是习惯集中在室外,一边锻炼一边家长里短,室内的图书阅览室几乎没有落座,借阅也是寥寥无几。二是村级之间利用不均衡。在乡镇、县城周边的村落,由于地址位置的优越性,和无形中受到的县乡丰富的文化活动的影响,所以,文化活动开展的较之偏远乡村就多一些,在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上也稍好一些。

为此建议:

一、了解百姓诉求,补充完善文化设施。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一定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文化管理部门一定要多走访,多了解百姓想什么、想用什么,这样才能改变文化设施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不对称的情况,从而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

二、以活动为载体,促进文化设施利用。要想让闲置的文化设施被充分利用,活动是最好的载体。除了乡镇、县级每年集中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和文化展演,村级每年也要自己组织一定数量的文化活动,比如:具有村级特色的文艺活动和一些读书活动及趣味体育活动、剪纸、面塑活动等等,这些活动的组织要兼顾不同的年龄层次,让村民全员参与,真正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加强人才建设,为用好文化设施提供保障。一是就近招募培养一批愿意投身农村的科技文化志愿者,他们要有一定的农业技术、文艺特长和文化水平,有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奉献精神。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文化志愿者服务网络,然后定岗到村,管好用好文化设施,按照群众需求和生活习惯,定期开放场馆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二是充分发挥村里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传承发展民间文化遗产方面的作用,不断巩固壮大文体队伍,以此带动村里群众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