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村医退养补助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四、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五、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六、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
七、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一、村医退养补助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从2014年1月份起,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
(三)补助标准:按照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月不少于200元、300元、400元的生活补助。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校验结束后,每年7月,12月进行发放
(七)咨询电话:赵国平 0356-7027120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卫生肯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卫农【2014】2号)
省级3-晋卫农[2014]2号 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问题的通知.pdf
2、《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沁政发【2013】37号)
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
(三)补助标准:8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田芳 0356-7023917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晋人口发【2008】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省级7-10 晋市财教[2011]41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pdf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对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人为单位
(三)补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550元/人/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650元/人/月;手术并发症一级400元/人/月,二级300元/人/月,三级20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田芳 0356-7023917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晋人口发【2008】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家庭发〔2018〕2号)
(晋卫家庭发〔2018〕2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pdf
四、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5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田芳 0356-7023917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晋人口发【2008】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省级7-10 晋市财教[2011]41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pdf
五、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以户为单位统计,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独生子女满1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给予每户不少于5000元的退二孩指标奖励金。
2008年1月1日以前独生子女年满10周岁及10周岁以上的符合条件家庭,未享受过退二孩指标奖励的,仍按照每户一次性1000—3000元的标准奖励
(四)申领流程: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全员人口奖扶系统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田芳 0356-7023917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晋人口发【2008】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省级7-10 晋市财教[2011]41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pdf
六、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以户为单位统计,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次性奖励每户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仍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申领流程: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田芳 0356-7023917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晋人口发【2008】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
省级7-10 晋市财教[2011]41号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pdf
七、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三)补助标准: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五)发放方式:“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七)咨询电话:田芳 0356-7023917
(八)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晋人口发【2008】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晋市财教[201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