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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沁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1-07-02 10:54:44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目  录

一、伤残人员残疾抚恤资金

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

四、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五、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七、部分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九、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


一、伤残人员残疾抚恤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三)补助标准:因战一级96970元/年、因公一级93910元/年、因病一级90830元/年、因战二级87750元/年、因公二级83140元/年、因病二级80030元/年、因战三级77000元/年、因公三级72360元/年、因病三级67770元/年、因战四级63110元/年、因公四级56970元/年、因病四级52350元/年、因战五级49290元/年、因公五级43100元/年、因病五级40030元/年、因战六级38510元/年、因公六级36440元/年、因病六级30780元/年、因战七级29270元/年、因公七级26200元/年、因战八级18480元/年、因公八级16920元/年、因战九级15350元/年、因公九级12330元/年、因战十级10780元/年、因公十级9220元/年。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三)补助标准:烈属3078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644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487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三)补助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6904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6724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3034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四、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三)补助标准:840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五、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在乡老复员军人

(三)补助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9240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18540元/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1844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三)补助标准:852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七、部分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三)补助标准:6480元/年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中央19_26-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zip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每年补助540元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0〕38号);

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

   中央19_26-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zip


九、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 一至四级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和移交安置且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

(三)补助标准: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3010元/月,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410元/月,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1810元/月,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1510元/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

(五)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李婵娟 0356-2302556

(八)政策依据: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0〕19号)

     省级6-晋退役军人发【2020】19号  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人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