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
(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 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 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 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
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且退休后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人 员和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者辞退的老放映 员不适用。
从事放映工作年限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补助标准:30元*放映工作年限/人/月
(四)申领流程:由县级申报,市级统计审核后报省委宣 传部。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拨付资金,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七)咨询电话:0356-6945559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新广发〔2015〕39号)。2、中共沁水县委宣传部关于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提高补助经费的请示。
附:老放映员文件老放映员文件.pdf
老放映员省级文件老放映员省级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