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2017年专题>推进“放管服效”改革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金融借贷批量办理 法治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06 17:22:47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背景

为打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效高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部署,立足发展,服务大局,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着重实行金融借贷案件批量办理,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营造重规范讲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协调,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沁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诉调对接,与公安局、司法局、工会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目前已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5个。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特邀调解室,返聘退休老法官向涉企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促使更多的商事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

(二)高效审判,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沁水县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实现分调裁审的基础上,在审判阶段推出繁简分流“三步走”举措,即程序适用分流、庭前调解分流、庭后调裁分流,有效促进案件审理质效双提升。为涉企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有效压缩诉讼开庭、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等环节的办理和周转时间。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诉前初步调、诉中全案调、判后履行调”的全流程调解模式,提升办案效率。

(三)执行加力,助推营商环境诚信规范

出台《沁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类案件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每一个执行案件划分执行立案等十二个流程节点,明确每个流程节点任务,压缩各个节点时限,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沁水县法院与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专线对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互通共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正式启动,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一体化运行,加快财产查控进度,立案当日立即发起网络财产查控,次日完成不动产点对点查询,查询结果反馈当日立即完成网上冻结,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为100 %;利用司法拍卖平台,加速执行财产处置变现,针对案款发放,出台《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将案款发放细化为核对案款等十个步骤,案款发放平均时限缩短至10日以内,高效率兑现胜诉权益。

(四)主动服务,打通便企利企“最后一公里”

沁水县人民法院通过“送法进企”、开办法制讲座、巡回审判、释法答疑、走访座谈等形式掌握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盲点,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助力经济驶入行稳致远发展的“快车道”,在开发区、各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走好法院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通“一案一账户系统”,当事人立案缴纳诉讼费时,在立案系统会自动生成与当前案件相对应的唯一缴费编号,一个缴费编号关联一个案件,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微信扫描缴费码,页面自动跳转至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缴费页面,输入唯一的缴费编号,缴纳诉讼费,在退费环节,当事人不必到场,由承办法官团队人员或当事人线上录入退费信息,财务人员收到信息后线上推送至银行,银行将诉讼费退还至当事人指定账户,法官在审判系统中可以直接对案件的诉讼进行管理和查询,通过对每个当事人诉讼费的承担情况进行新增和退费。

三、工作成效

一是从立案到审理到结案,通过使用电子送达,起诉状送达时间不足1天,一审结案后,通过电子卷宗移交,上诉卷宗移送二审法院的平均耗时有所降低。

二是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1.91天,首次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无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案件执结率99.81%,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平均用时25.5天,首次执行案件完毕结案平均用时29.79天。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财产查控进度加快,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为100 %。

三是“一案一账户系统”运行以来,不仅实现了案件款项全覆盖,支持多途径交纳诉讼费,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还充分解决了款项识别问题,诉讼费关联案号,极大提高了识别效率,系统留痕,便于管理,做到“案源清晰、去向明确”。通过法银直联费款退付,省时、省力、高效、便捷,有效杜绝冒领、重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