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沁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工作安排部署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机关全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旨在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局范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局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内容,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二是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强化法治工作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晋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沁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制定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谋划好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的考评,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以考评和督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四)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新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党组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印发《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局主要负责人崔东波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带头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协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竞争执法,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四季守护、铁拳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城镇燃气、旅游市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规范食品添加剂、制止餐饮浪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专项执法行动,以严厉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市场领域安全基础。今年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54起,罚没款263万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52起,不予处罚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199件,移送公安案件1起,万元以上案件25起。
(二)注重消费维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举办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发布了沁水县2022年度消费维权投诉十大热点、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旨在提醒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创造良好的法治消费环境。对评选出的100家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示范店授予沁水县2022年度文明沁水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共建活动“诚信经营示范店”称号,并授牌。活动现场,100个诚信商家进行宣誓:“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此次活动,全面提升了经营者的诚信度,增强了消费者的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树牢监管服务理念,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沁水县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六定”“四清单”台账,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对2起案件执行了首次违法不罚,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对33起履行应尽义务案件实行免予处罚,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四)推进信用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等规范化建设,按照“一业一查”要求,建立以“市抽县查”为主,“市抽市查”、“县抽县查”、“市县联查”为辅,抽查事项1+X匹配”监管模式。坚持“科学设置事项”“部门应联尽联”原则,2023年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行业监管风险分类,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市抽市查、县抽县查25项,市抽县查 22项,市抽市查13项,市县联查2项。截至目前,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全部按期完成。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
(一)全面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流程。一是做好硬件保障,为执法股室、所、队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二是确保案件百分百公示,在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完成,公示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三是完善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规范文明执法。2023年经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研究决定的案件77件。
(二)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我局坚持每年开展案卷集中评审,组织办案股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当年查办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相互找差距、学亮点,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及水平。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一是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涉刑案件线索,启动行刑衔接机制,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同进行调查取证,有效解决后续证据灭失,取证难的问题,极大提高了涉刑案件的立案率,使得犯罪行为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2023年我局移送公安并立案1起。二是积极探索与行政审批局的“审管联合”,推动“审管联动”机制的实施,达到了及时纠错、联合勘察、信息共享的效果。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一)科学谋划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二)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曝光典型案例、播放公益宣传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格局。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及2024年度的主要安排
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晋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努力深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纵深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进一步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切实履行诚信经营承诺,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产业和人居质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攻关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综合运用抽检结果,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法受理各行业、领域的消费投诉、举报。
(二)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着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时调整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抽查实施细则。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常态化,强化广告和网络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监管和对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力度,深入开展商标品牌帮扶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三)严守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实地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被诉人义务,加强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提升行政应诉整体水平。着重开展针对法制工作人员的行政诉讼应诉知识和技巧的专项培训工作,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质量,依法维护行政机关执法威信,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对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