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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1:21:11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创建责任,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工作,严格对照落实。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建立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落实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局党组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的财政工作任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宣传,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和实践要求,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局党组成员在党组会前集中学习宪法法律、党规党纪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等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周五集中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普法责任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沁水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财政普法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通过全过程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以案释法、多方参与等方式,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宣传,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办事。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财政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安排资金523万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等,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坚持法治引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聘请山西华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处理法律纠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帮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依法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坚持按法定程序追加预算,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依法及时向全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依法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制定《沁水县乡镇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乡镇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紧盯预算编制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二是重收支、轻法治,重分配、轻监督的状况在一些财政干部中时有发生,无形之中影响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整体质量与效果。三是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在日常工作、业务办理过程中不仅自身要知法守法,更要耐心地给办事人员讲解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日常学习,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等,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做好财政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坚持全过程普法,在财政业务办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不仅职工自身要依法依规办事,更要给办事人员耐心讲解财政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三)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财政改革发展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将非税收入、债务管理、预算追加、绩效评价、资金分配等纳入财政制度建设范围,努力将保证规范性文件体现法律意志,与对财政事业负责、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统一起来,通过我们严谨的工作实现“良法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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