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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

发布时间:2024-02-27 11:47:57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沁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完成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第一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出台《“十四五”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规划》,明确法治建设战略思路和重点任务,将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纳入重要学习内容,明确学法计划,细化学法内容,夯实学法自觉。2023年,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10次专题学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思想进一步树牢。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细化2023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坚持清单定责,县乡两级政府、县直各部门连续五年实现法治建设履职清单全覆盖。坚持重大会议、重要部署强调“法治把关”,集中学习包含“法治内容”,压紧压实县、乡两级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沁水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沁水县“三无”“三可”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等,明确重点工作,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主动探索行之有效的失信评价机制,重拳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保护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多部门联合发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二是提升法治政务体验。升级企业开办“店小二”服务专区,审批环节由7个精简至1个;建立投资项目服务专区,为208个重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一清单”的“全代办”服务机制;扩展“7*24小时”政务服务,公布“周末不打烊”事项清单23项;设置“帮办代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专区,实现255个事项帮代办,32个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专区全年共办理事项10万余件;111个审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提档升级23个“一件事一次办”精品服务套餐;全面梳理证照分离事项,扩展告知承诺至30项,增加优化准入服务事项33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26个行业“一证准营”,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三是提高法治服务水平。紧扣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优化“法律体检”流程,提供对口法律服务,政法单位班子成员联系企业31家,累计入企服务100余次,为全县重点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梳理公布无证明事项59项,证明事项107项,减轻“跑证明”负担。探索实施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新增市场主体进一步释放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2023年,经营主体存量达到24164户,净增2493户,其中,净增企业2190户,占比87.85%;千人拥有企业44.5户,同比增长34.44%;净增涉税经营主体2645户,占净增经营主体106.1%,新增经营主体对GDP增长贡献率约2%。

(二)强化法治程序落实,决策质效持续提升

是推进民主科学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沁水县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办法》,公布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降低决策风险。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沁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印发、公布“四统一”,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2023年,共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8件,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备案1件。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审核公布行政执法主体39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4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启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开通行政罚款缴纳账户,规范乡镇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出台《行政执法单位包联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的实施方案》,实行13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包联乡镇“跟班培训”;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三是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4件,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97件,部分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27件。办理政协提案276件,已按照要求全部办复。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司法建议反馈率100%,回复并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率100%。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深化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完成全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从8个方面24项内容63个指标对12个乡镇、50家普法责任单位进行评估,全面检验各乡镇各单位普法成果,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年累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943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84件,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192个村(社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养法律明白人638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92户,实现基层法律服务零距离。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新建胡底乡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推进法治阵地全覆盖。三是创新基层法治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挖掘人民作家赵树理“上土炕说土理、用土办法解决土事情”的调解做法,形成赵树理调解模式,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调解研讨会在我县成功召开,对于加强调解理论创新,完善社会基层治理,引导基层调解工作发挥出积极作用;嘉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同时,“端事端说”“村民说事”“小柿说事”等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新模式。

三、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我县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无败诉案件,不涉及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培树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效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高效。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落实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包联乡镇行政执法队机制,提升乡镇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力争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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