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主要履职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落实。2024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
全年共深入武警官兵驻地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活动4次。9月份退伍季,联合县司法局赴武警沁水中队和武警晋城执勤二大队三中队开展“法律政策进军营 共同筑牢强军梦”活动,向广大官兵宣讲《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优抚安置相关政策;在12·4宪法宣传周和烈士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广泛开展《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宣传,组织我局法律顾问赴沁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在春、秋季两次新兵入伍前的役前教育期间,针对入伍新兵特点,重点宣讲相关优抚政策以及《兵役法》相关知识,鼓励新兵入伍后扎根基层、刻苦训练、保家卫国、建功立业。
(二)扎实开展“法润老兵”专项行动
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24年面向全县6230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推广注册“法润老兵”APP,截至目前我县共完成推广人数4453人,占比71.5%,走在全市前列,将会更好地服务保障广大退役军人,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一是移交安置工作扎实开展。2024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62人,举办了春风行动新春招聘会和民营企业服务月招聘会,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印发《关于鼓励县属国有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指导意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1人,全部实行“阳光安置”。举办2024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62名退役士兵参加了线上适应性培训,其中35人参加了线下培训;参加高职扩招国家免费提升学历学习2人;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17人,并为已经取得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发放学费补助共计12.88万元。为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108.6万元;同时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待安置对象生活补助和养老、医疗保险等各类补贴72.91万元。二是拥军优抚工作有力推进。常态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为168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资金1282.58万元;按时发放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326.14万元,预备消防士发放家庭优待金51.04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19.2万元;为2名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1.44万元;印发了《沁水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切实保障退役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扎实开展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增加10家社会化拥军企业、商家,进一步完善了退伍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专项活动,增强了与退役军人深厚感情联系,努力解决好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三是强化巩固双拥创建成果。春节、八一前夕,县四班子领导深入驻沁部队看望慰问广大官兵,送上慰问品近50万元。召开2024年度军地协调会,形成《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建立全县127名现役军人家庭军嫂台账,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军嫂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沁水县烈士陵园和沁水县革命史展览馆广泛开展“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活动,共接待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30多个单位4000余人次,让红色革命精神脉脉相承。四是认真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建立健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管理维护等制度,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争取县级烈士陵园管理经费18万元,下拨各乡镇人民政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经费1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虽然县乡村三级都已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但因人员调动,有个别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暂时空缺,未能及时补位,影响工作开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落实较多,实际开展工作较少,村级服务站经费保障不到位。同时,部分专岗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思想还有待提高。
2.创业就业成效不明显。当前就业创业政策还不能完全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培训多,效果差;国有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意识不强、难度大;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滞后,氛围不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戎耀沁水”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思想认识上再提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及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制度改革,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强政策研究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目标任务上再精准。一是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引领,拓展自愿服务,动员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二是更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三是完善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制度,解决部队和官兵实际问题,全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四是持续建强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工作有人抓、保障不断线;五是扎实做好英烈褒扬工作,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匡正价值导向,引领社会风尚。
解决问题上再发力。一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基层落地见效。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转化为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的行动;二是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依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技能,确保退役能上岗、转业即就业;三是深入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切实掌握全县退役军人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四是坚决将涉军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引导退役军人主动顾全改革发展大局,带头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做到“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
服务管理上再聚焦。一是提高安置质量,提升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安置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创新培训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和教师面授相结合的弹性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多层次、宽领域的培训服务;三是夯实服务体系。实现“五有”要求从有到优,建立从“服役”到“退役”人员的闭环管理服务机制;四是维护区域稳定。发挥思想政治职能和权益维护作用,及时从源头化解矛盾、在基层破解难题,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