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主要履职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落实。2025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
全年共深入武警官兵驻地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活动2次。“八·五”普法期间,联合县司法局赴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法律政策进军营 共同筑牢强军梦”活动,向消防救援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进消防 法治意识助平安”法律政策宣讲活动,现场发放《民法典》《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双拥政策法规》等法律法规200余册,为消防救援人员送去法治精神食粮;在12·4宪法宣传周和烈士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广泛开展《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宣传,组织我局法律顾问赴驻沁部队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在春、秋季两次新兵入伍前的役前教育期间,针对入伍新兵特点,重点宣讲相关优抚政策以及《兵役法》相关知识,鼓励新兵入伍后扎根基层、刻苦训练、保家卫国、建功立业。
(二)做好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工作
为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地方投资130余万元对沁水县光荣院进行加固维修和标准化改造,有效提升光荣院服务管理水平,把党和政府关心关怀落到实处,让居住在院里的老人住得舒心、住得开心,安享幸福晚年。倾心为光荣院供养老人打通“医疗(门诊)绿色通道”,1月12日与市人民医院签订了《关于沁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供养对象医疗服务有关事项的协议》,至此彻底为县服务中心供养对象铺设了一条“不缴费先住院、出院后再结算”的拥军绿色通道。为我市第一个光荣院与县人民医院及市人民医院签订中心供养人员住院(门诊)协议,打通了为供养对象服务的最后一厘米。
(三)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一是安置就业质效双升。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安置质量稳步提升。3月和9月在便民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军人退役报到事项,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全面推进落实军人“一件事一次办”,让“最可爱的人”暖心返乡,接收了5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切实让退役军人尽快融入社会,顺利实现人生转型;联合人社局等部门举办了春风行动新春招聘会和民营企业服务月招聘会,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现场答复退役军人政策咨询40余次,1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8人,全部实行“阳光安置”。举办2025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为6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150.3万元;为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1名挖掘机学员报销学费5580元;为晋城市长江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1名挖掘机学员报销学费及生活费6120元;为省运驾校培训的1名大车驾驶员报销学费6630元;为五星驾校培训的14名大车驾驶员报销学费及生活费118720元。为1名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发放7-12月退役金共计28590.54元;同时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待安置对象生活补助和养老、医疗保险等各类补贴80.29万元。10月24日,举办了2025年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答复退役军人政策咨询30余次,近20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二是拥军优抚工作有力推进。常态发放优抚资金。为171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资金1212.8万元;按时发放124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33.31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19.2万元;1名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63792元;发放1名军休士官1-10月份定期生活补助8.2万元;发放1名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1-10月份生活补助7650元;发放5名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2.83万元;为2名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1.44万元;扎实开展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进一步营造“崇军、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巩固双拥创建成果。春节、八一前夕,县四班子领导深入驻沁部队看望慰问广大官兵,送上慰问品近50万元。召开2025年度军地协调会,形成《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沁水县烈士陵园和沁水县革命史展览馆广泛开展“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活动,共接待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30多个单位4000余人次,让红色革命精神脉脉相承。四是认真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建立健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管理维护等制度,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下拨各乡镇人民政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经费1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虽然县乡村三级都已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但因人员调动,有个别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暂时空缺,未能及时补位,影响工作开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落实较多,实际开展工作较少,村级服务站经费保障不到位。同时,部分专岗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思想还有待提高。
(二)创业就业成效不明显。当前就业创业政策还不能完全结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培训多,效果差;国有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意识不强、难度大;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滞后,氛围不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戎耀沁水”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上再提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及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制度改革,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强政策研究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上再精准。一是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引领,拓展自愿服务,动员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二是更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三是完善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制度,解决部队和官兵实际问题,全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四是持续建强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工作有人抓、保障不断线;五是扎实做好英烈褒扬工作,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匡正价值导向,引领社会风尚。
(三)解决问题上再发力。一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基层落地见效。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转化为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的行动;二是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依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技能,确保退役能上岗、转业即就业;三是深入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切实掌握全县退役军人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四是坚决将涉军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引导退役军人主动顾全改革发展大局,带头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做到“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
(四)服务管理上再聚焦。一是提高安置质量,提升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安置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创新培训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和教师面授相结合的弹性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多层次、宽领域的培训服务;三是夯实服务体系。实现“五有”要求从有到优,建立从“服役”到“退役”人员的闭环管理服务机制;四是维护区域稳定。发挥思想政治职能和权益维护作用,及时从源头化解矛盾、在基层破解难题,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