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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0:05:38 信息来源: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规定,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体制机制,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把舵领航、提神鼓劲。县委、县政府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是夯实第一责任。印发《沁水县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了县委书记11项、县长12项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也分别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清单,确保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夯实有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把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范畴,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以考促行、以考促改,充分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

四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我县积极申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及时召开了推进会,明确任务,压实责任。2021年 7月,召开了 2021年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动员会,会议就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山西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对2021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作了部署。2021年10月20日又召开了法治政府创建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对两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县委、县政府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到领导到位,落实到位。

二、提升履职效能,“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深化

(一)发挥“数字政府”牵引作用,强力打造“智能化”政务服务阵地。2021年是我县“数字政府”建设的起步期,经对接省、市高站位谋划,确定了今年“1+1+N”(即一套“城市大脑”体系、一套城市基础平台、N个行业应用)的建设任务,出台了《沁水县“数字沁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信息化建设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围绕“三无”“三可”新要求,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2021年营商环境指标考核为契机,按照“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要求,围绕评价指标,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机制”,完善工作进展台账,及时掌握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度;建立营商环境讲师团队,与市级讲师团队结合,全方位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培训;设立营商环境“12345”举报热线,从群众视角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升。

(三)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力建设“政务服务”沁水品牌

1.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明确审批事项基数。梳理发布县级权责清单3717项,公共服务事项151项;乡镇权责清单123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了537个事项网上办,327个事项掌上办,184个事项马上办,537个事项一次办。加大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力度,按照“照中含证、照证一体、信息支撑、集约办理”的要求,通过统一证照申办、相对集中许可、统一加载证照信息,实现一张营业执照涵盖所有许可证信息。目前,我县56个事项实现电子证照,产生1335个电子证照。

2.开展高频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点餐式”服务。分两批公布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202个,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要素,建立一张清单告知、一套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次性办成的运行机制,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要素,让群众平台“点餐”,政府后台“跑单”,把服务“遥控器”交给群众,助力“最多跑一次”的全面实现。

3.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五有”标准,全面提升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基础设施,全市首家开展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纵向下放4个审批事项,横向梳理53项事项全部归集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建立乡镇、村(社区)帮办代办队伍,预算20余万元,为所有帮办代办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大力提升基层帮办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建立帮办代办专区,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255项,免费为企业提供咨询、材料准备、业务办理等全过程服务,实现全流程帮代办服务。设立“7x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便民专区,推进自助打照机等自助服务机进驻,实现政务服务“零距离、不打烊”;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依托全市统一的12345市长热线“一号通”平台,开通“12345”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从群众视角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问责,倒逼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4.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沁水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沁政办发〔2021〕28号),公布实施第一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34项。

三、坚持制度引领,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

一是规范优化决策程序。执行《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各行政决策单位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进行,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2021年对县政府作出的6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分别是:县住建局报送的《沁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县发改局报送的《沁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报送的《沁水县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激励政策》、县民政局报送的《关于加强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县住建局报送的《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大县城品质提升工程(南山公路二期、沁水县玉皇山外环路工程)PPP项目合同》、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报送的《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这些重大行政决策都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192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一年来,村居法律顾问共入村2500余次,开展法律宣传15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2400余件,合同审查800余件,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书1000余条。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为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执行《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向晋城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年共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4件予以集体讨论通过,分别是《沁水县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扶持办法(修订)》《沁水县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办法》《沁水县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沁水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完成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步伐加快

一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编办核定全县成立沁水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等九大综合执法队,12个乡镇建立综合执法队,确定了执法队人员和岗位职责。建立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制定《沁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沁水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沁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11月由沁水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联合,对全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对各执法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各执法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工作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流程规范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确保行政处罚做到“过罚相当”,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全县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良性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了清理,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6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组织了2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了行政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2021年122名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四是实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能力,推动沁水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符合包容免罚清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包容免罚。10月30日,将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行政执法单位确定的133项包容免罚清单予以公布施行。

五、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扎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山西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县分别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组,明确了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整改工作中,我县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及时召开整改会议,深入基层实地督导,促进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回复人大询问和质询。

三是畅通争议解决渠道,完善复议诉讼机制。我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印发了《沁水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2021年11月1日起,全县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为,完善了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机制,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均已办结。其中不予受理3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职责2件,行政调解3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维持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2021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11月30日,县长带领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在沁水县人民法院进行集中旁听庭审活动,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是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举办沁水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聘请山西大学法学院何建华教授对县直各单位领导和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沁水县“八五”普法启动。编制了我县国家机关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普法。

四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我县命名的三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复核,完成了全县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申报工作。

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发挥行政裁决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等,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法治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培树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察力度,为全方位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