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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9-02-24 09:56:00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4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郭沁林所作的《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结合县人大常委会1139工作思路,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沁水县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继续坚持、丰富、完善1139工作思路,不辱使命、砥砺前行,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努力建设绿色沁水、活力沁水、幸福沁水,全面拓展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