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4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郭沁林所作的《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结合县人大常委会“1139”工作思路,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沁水县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继续坚持、丰富、完善“1139”工作思路,不辱使命、砥砺前行,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努力建设绿色沁水、活力沁水、幸福沁水,全面拓展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