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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2-24 09:57:00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4日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林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围绕县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沁水县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坚定检察自信,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强力推进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均衡发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全面拓展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