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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6-10 15:48:50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为深刻汲取近期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沁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