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9日在沁水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沁水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一个统领 三五支撑”总思路,笃定政治航向,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司法为民,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助推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中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聚焦中心大局重履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县委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
(一)尽锐出击,积极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件,提起公诉1件;强化源头管控,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物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开展“云提审”“云阅卷”“云开庭”,协助监察、公安、审判机关办理案件130人次,做到工作不乱、办案不断,保障了“战疫”时期刑事诉讼工作有序开展。
(二)站位全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保驾,打好重大风险“防御战”。开展“发挥公诉职能,依法推进产权保护”专项活动,依法起诉信用卡诈骗、网络传销等破坏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为群众守好“钱袋子”。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豆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张某某集资诈骗案依法审慎办理,为140余名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为脱贫攻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持久战”。积极开展驻村帮扶、文明创建、送法入村、消费扶贫活动,协调资金292.6万元,帮助青龙村发展农林文旅康项目,37名党员干警对接帮扶83户贫困户整体脱贫;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与国家司法救助相衔接,为26名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传递了检察温度。为如画沁水添彩,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建立食药环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三同步”机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件,紧盯饮用水水源地、二次供水等环节,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监督,为保护“母亲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源泉”贡献了检察力量。
(三)依法严惩,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抽调业务骨干配强办案团队,以专克难、严格依法。三年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18件94人,提起公诉11件125人。依法办理刘某某等4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张某某等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为县域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捕诉一体[1],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4次,提出补充证据意见51条,全部被采纳;坚持严格审查把关,做到“不放过、不凑数”,改变侦查机关定性3件21人;坚持打防并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7份,全力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平等保护,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力度,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22件、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15件,及时帮助受害企业追赃挽损;突出审慎执法,扎实开展“涉民企刑事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涉民企执行专项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持真诚服务,主动对接15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一对一”服务,走访中石油、中联等企业30余次,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工商联携手为企业赠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二、聚焦司法为民重担当,在保障民生民利中传递检察温度
以检察担当汇聚法治“最大公约数”,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用心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检校共建”,8名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坚持依法惩戒,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为重点,批捕13人,起诉13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重挽救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8人、不起诉5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3]4人。办理全省检察机关首例未成年人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被晋城市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二)贴心做好“民生”守护工作。注重特殊群体人权保障,为涉罪盲聋哑人协调指定辩护;开展“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帮助118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0余万元,为弱势群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4],构建智能便民的检察信访平台;认真落实检察长来信来访、预约接访和信息预警研判机制,倾心打造“不重访、不乱访”的信访生态。五年来,295件群众信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以两个“百分百”诠释了“小信件”中承载的民生“大情怀”。
(三)全力打造“阳光检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报告工作1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听证25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7件,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和诉讼权利保障,依托沁水检察“三微一端”[5]每季度公开发布“四大检察”[6]重要业务数据,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2条,公开程序性信息1336条,法律文书820份,努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正义之声。
三、聚焦主责主业重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权威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一)以平安建设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不断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全流程监督,五年来,共批捕232件409人,提起公诉757件1078人。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室,前移监督关口,构筑防范冤错案第一道防线;在办案中坚持高标准求极致,严格控制“三延两退”,“案-件比”[7]由最初的1.36降至1.06,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质效;加强监检衔接机制建设,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决定逮捕10件11人,提起公诉16件17人。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8]等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枫桥经验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研究》获山西省政法委、山西省法学会小微课题优秀奖。省院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南片现场会在我院召开,被高检院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侦查监督工作联系点。
(二)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紧盯社会热点和民生突出问题,依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67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1件,支持起诉112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3件)。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三)以人民至上为根本做好公益诉讼检察[10]。自2017年赋权以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围绕“4+1”赋权领域[11],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防治黄河水污染、助力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1件,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受到市院嘉奖。“煤层气开采企业违法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案”“违法倾倒垃圾农药破坏沁河生态环境案”“郑村镇煤矸石治理”等多起案件被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督促保护窦庄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作为全省典型案例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取得了“办理一起案件、影响一方群众、修复一片生态”的良好效果。
四、聚焦改革创新重管理,在推进治理现代化中激发检察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一)保持改革定力,推进改革“精装修”。2017年以来,我院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完成了“两反”队伍的顺利转隶;平稳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了“3+2”模式机构改革,顺利实现机构整合、人员融合、流程再造、机制重建,真正使员额检察官“捕诉一体”基础上“谁办案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落地见效。改革以来,内设机构精简50%,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2%,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二)依托科技强检,打造智慧检察“升级版”。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同步推进办公、办案、为民服务信息化。完成检察工作网、检委会子系统建设,为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奠定良好的基础环境;完成远程庭审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规范化改造,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量刑建议辅助系统及206系统上线,“智慧公诉”“智慧侦监”工作模式形成,以信息化服务支撑检察办案取得明显成效。
(三)坐标品牌创建,提升效能检务“加速度”。努力打造全市检察机关“树立品牌、打造亮点”沁水版。深入开展“四大活动”[12],完成了提档加速年目标任务,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被《检察周刊》登载推广;打造检察建议[13]刚性化,坚持质量为根本、落实为关键、机制管长远,确保检察建议精准到位、质量持续提升,五年来,诉前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和整改率均达到了100%;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角度出发,依法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4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79%。
五、聚焦从严治检重根本,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树立检察形象
重自强、谋发展,不断锤炼理想信念、过硬本领、纪律作风,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15]的检察铁军。
(一)坚持政治建检,淬炼“忠诚”检察。坚持检察机关政治定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小组建立在检务之上,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被确定为市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县党建现场会在我院顺利召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
(二)坚持从严治检,打造“干净”检察。坚持抓班子作表率,制定出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十条意见,倡导班子成员强化五个意识,争创五个方面的表率;坚持抓整改补短板,主动配合省、市院巡视巡察,深入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守底线树公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16],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件,开展集中整肃、警示教育、专项整治整改活动20余次,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三)坚持素能强检,铸就“担当”检察。以政治教育定位导航,定期开展“两周一讲”“每季一考”,促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价值观念和人文素养全面发展;以人才培养固本培元,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精益求精举办业务竞赛,建立健全青蓝对接、中层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努力形成业务骨干传帮带,年轻干警思学做的良性循环;以业绩考核激励引导,遵循司法规律,优化考评机制,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先后有2名干警获国家级表彰,9名干警获省级表彰,32名干警获市级表彰。
各位代表,五年来,沁水检察人用忠诚之心、务实之举、拼搏之行,奋力书写了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篇章。规范化品牌创建工作多次被市院表彰;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全市文明单位标兵”;控申接待室连续三届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驻所检察室连续四届保持“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挑战和不足:一是面对我县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要求,检察机关防风险、护稳定任务加剧;二是面对新媒体时代的需要,网络舆情应对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两项监督”[17]开展的力度不够,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勇于破题、分析研判、认真改进。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和2021年工作安排
聚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2021年,站在“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特殊时期,县检察院将主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继续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促进检察职能融合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县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锚定规划蓝图,服务保障转型发展创作为
坚持“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紧紧围绕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总体思路,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站位建设平安沁水、法治沁水,以更优举措服务保障沁水高速度高质量转型发展。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服务发展的基础性大事来抓,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分裂活动;严厉打击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犯罪,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创佳绩
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犯罪。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延伸涉农检察触角,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好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撑腰壮胆。
三、深耕主责主业,强化公平正义使命创质效
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践行“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理念,以求极致精神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将“案-件比”、认罪认罚等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抓住民法典实施的契机,加大对民事审判监督力度,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抓好赡养类公益诉讼[18],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优化改革动能创活力
落实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各项举措,完善检察官员额退出、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比”优化等改革创新举措,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成色更足、更亮。把科技强检作为重要支撑,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网、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检察办案和检务管理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办案全流程监管,健全业务数据管理机制。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自媒体监督管理,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工作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实从细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
五、对标新时代要求,磨砺检察铁军队伍创作风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切实抓好“核心素能”提升工程,完善检察人员能力培养、正向激励机制,引领检察队伍争先创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和“三个规定”贯彻执行,聚焦检察权运行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大对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全力投身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围绕“五个过硬”[19],突出“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以整风精神开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让人民信任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更长。面向百年奋斗目标新愿景、“十四五”规划转型出雏型新蓝图,沁水检察将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挥“三牛”精神[20],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附件:34 检察院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