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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4-19 21:03:22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9日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军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地三区五提升”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转型发展创作为,推进治理现代化创佳绩,强化公平正义创质效,优化改革动能创活力,磨砺检察队伍创作风,全面实现沁水检察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