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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4-19 21:04:31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9日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守顿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地三区五提升”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用时最少、过程最透明、办案最公正、群众最信服”的“四最”法院总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执法办案为重点,切实护航转型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开创沁水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司法答卷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