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9日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守顿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地三区五提升”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用时最少、过程最透明、办案最公正、群众最信服”的“四最”法院总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执法办案为重点,切实护航转型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开创沁水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司法答卷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