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29日上午,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春年主持。本次主席团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34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听取各团关于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四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计划、预算“两个报告”的审查意见;
表决通过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议案审查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沁水县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沁水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沁水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