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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3-04 18:16:30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军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创新能动履职,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