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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沁水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2日在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4-03-02 18:12:51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沁水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2日在沁水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沁水县财政局局长  张月太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着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保民生,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35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下降6.6%。加上级补助收入162237万元、上年结余15011万元、调入资金99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9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969万元,收入总计678644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财政局追加转移支付及《预算法》有关规定作了相应变动:一是将市追加专项指标顺加到了有关科目;二是将办理市县财政结算事项按规定做了相应安排;三是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了政府债券支出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四是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核减当年未能执行的预算指标并增加了调入和调出资金。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1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1%,增长16.5%。加上解支出8818万元、调出资金1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1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925万元,支出总计661691万元,年终结余16953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2400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7%,下降16.9%。其中:增值税94040万元,下降16%;企业所得税48073万元,下降28.1%;个人所得税2972万元,增长47.6%;资源税45722万元,下降11.7%。非税收入1335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20%。其中:专项收入22449万元,下降19.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615万元,增长50.6%;罚没收入2582万元,增长39.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500万元,增长67.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834万元,下降28.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437万元,下降41%。

(2)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166万元,同比增长16.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59万元,增长10.7%;公共安全支出11589万元,增长7%;教育支出49989万元,增长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47万元,下降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23万元,增长41.9%;卫生健康支出21375万元,下降12.9%;节能环保支出68185万元,下降24.5%;城乡社区支出85249万元,增长10.7%;农林水支出68833万元,增长4.8%;交通运输支出42748万元,增长29.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0194万元,增长425.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03万元,增长24.3%;住房保障支出10595万元,增长11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90万元,下降26%;债务付息支出2515万元,增长12.2%。

(3)上级下达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162237万元,增长9.8%。其中:返还性收入-165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3026万元,下降7.2%;专项转移支付95798万元,增长27.9%。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14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62237万元、上年结余15011万元、调入资金99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9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969万元、开发区上解收入26163万元,收入总计66239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1912万元,加上解支出88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182万元、调出资金1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925万元,支出总计645437万元,年终结余16953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200609万元,其中:增值税78660万元,企业所得税33717万元,个人所得税2972万元,资源税40715万元。非税收入130538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950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615万元,罚没收入25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81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43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1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25万元,增长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76万元,增长41.9%;城乡社区支出84530万元,增长29.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7097万元,增长327.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79万元,增长59.5%;其他科目与全县支出数据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7795万元,为预算的129.5%,下降4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516万元,下降51.3%。加上级补助收入2355万元、上年结余701万元、调入资金1600万元,收入总计224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91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7.3%,加上解支出239万元、调出资金9960万元,支出总计22115万元,年终结余336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647万元,为预算的128.4%,下降41.1%,加上级补助收入2355万元、上年结余701万元、调入资金1600万元、开发区上解收入148万元,收入总计224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91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7.3%,加上解支出239万元、调出资金9960万元、支出总计22115万元,年终结余336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584万元,增长100.5%(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本息23393万元,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试点期6730万元结余资金记入收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4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0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363万元,增长1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2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5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4221万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4117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391万元。

(五)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3年新增债券情况:市转贷我县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3万元,分别用于太行旅游公路坪上——郭南986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17万元。

2023年再融资债券情况:市转贷我县2023年再融资一般债券15900万元,用于偿还债券到期本金,缓解财政短期偿债压力。

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23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亿元,专项债务15.8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市核定的限额23.7亿元之内。

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偿还债券本金1.62亿元,付息0.77亿元。

(六)开发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54万元,加上解县本级支出26163万元,支出总计42417万元。

2023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48万元,全部上解县本级。

(七)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1.精准施策促发展。着力增强财政政策精准性、有效性,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聚焦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全县累计减免税费7.38亿元,留抵退税1.45亿元。积极筹措各类资金9.26亿元,支持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大县城品质提升、PPP项目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水厂、县乡公路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为国有企业注入资金4.8亿元,推动县域企业做大做强。做好“两不一欠”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86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0.63亿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投入0.33亿元),主要用于产业扶持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

2.改善民生增福祉。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全年我县教育支出5亿元,继续支持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确保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各学校的正常运转;支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支持桃园小学、桃园幼儿园、新城小学建设和沁水中学整体改造提升等。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亿元,支持做好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优抚安置等工作;及时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标准,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我县卫生和健康支出2.14亿元,支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领域改革。

3.深化改革添动能。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所有项目按规定纳入预算项目库,实行项目标准化分类,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切实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建立新型采购人制度,并嵌入“政采云”系统。强化绩效管理。组织完成绩效自评,对2022年度1177个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涉及金额31.83亿元。积极开展绩效监控,完成绩效运行监控评价项目1372个,涉及金额43.54亿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2022年安排的重点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及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中选出5个项目支出和6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57亿元。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2024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4.守住底线保安全。年初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6.69亿元,支出保障率100%。在限额内依法举债,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1.59亿元,一般债券资金1003万元。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市核定的限额之内,全县政府债务率为35.8%。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性款项8235万元,有效防范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直达资金下达4.63亿元,确保各项直达资金尽早发挥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财政增收基础不稳,煤炭行业波动对税收影响较大,非税收入直接影响财政增收的稳定性;财政支出结构仍需优化,支出绩效亟待提高;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财政支持方式需要加快转变;预算平衡压力不断加大,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正视问题、直面挑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安排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态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适应。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与发展阶段、财力状况相适应。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财力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在预算编制、执行中始终厉行勤俭节约,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全县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86800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248800万元,增长3.6%,非税收入138000万元,增长3.4%。加上级补助收入625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9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782万元,收入总计55105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上解支出9147万元,债务还本7620万元,支出总计551050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122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336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财力为1342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3426万元。

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712万元,增长2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4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23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0180

万元,增长1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4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98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预计3532万元。

(三)县本级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429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07800万元,非税收入1351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25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9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782万元,开发区上解收入25900万元,收入总计53305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283 万元,上解支出91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620万元,支出总计533050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8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33%;公共安全支出13493万元,增长27.4%;教育支出47814万元,下降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70万元,下降3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94万元,增长8.3%;卫生健康支出21889万元,增长16.8%;节能环保支出22450万元,下降36.6%;城乡社区支出80761万元,下降15%;农林水支出110060万元,增长56.5%;交通运输支出38481万元,下降2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02万元,增长152.1%;债务付息支出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与全县预算收支相同

我县各级各部门坚决把“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7.5%。其中:公务接待费19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1万元,下降11.2%;公务用车购置费248万元,下降0.4%;出国出境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在县人大会议召开之前,县财政对基本支出和参照上年同期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项目支出、上年结转支出等必要支出进行了拨付。

(四)开发区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

1.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439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1000万元,非税收入2900万元。减上解县级支出25900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

2.开发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沁水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具体来讲,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千方百计开源挖潜,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注重财政经济形势分析,认真分解收入任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预期目标明确到月、到项目,深挖潜在税源财源,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全力组织收入。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协同,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运行监测分析,做到应收尽收。树立“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管好“钱袋子”,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压紧压实支出责任,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从严管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强化直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放大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二)全力以赴加力提效,推动经济平稳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县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产业稳产增效、煤层气产业成链集群,支持能源革命、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发展。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民生社会事业等大事要事,构建县级财政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作为预算安排首要任务。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稳投资作用,大力争取债券资金,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沁河生态经济带、大县城建设等。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中评审中心作用,做好评审验收,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三)矢志不渝加大投入,夯实民生事业基础。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突出就业优先,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健康沁水建设,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提升医疗资源保障能力。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着力推进文化惠民。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四)持之以恒攻坚克难,加快财政改革步伐。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智慧化、法治化水平。预算安排坚持有保有压、能增能减原则,取消或压减低效无效等存量项目资金,调整用于重点支出领域,切实增强财政资源配置效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预算绩效运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

(五)驰而不息强化管理,筑牢财政安全底线。完善财政运行监控,筑牢兜实“三保”。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稳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巩固拓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与纪检、巡视、审计等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格局,强化对财政运行、惠民惠农补贴、社保基金、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实屏障。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沁水实践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