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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发布时间:2025-01-16 16:40:46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山西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入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专用举报通道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涉养老诈骗举报专区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晋城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356-2566208

沁水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356-7022139

举报邮箱:qsxcbwxb@163.com

沁水县人民政府网

举报电话:0356-7021911

举报邮箱:qsrmxmt@163.com

  一、受理举报范围

  沁水县人民政府网中出现的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重点受理以下4个方面有害信息举报:

  1.歪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

  2.攻击党的领导、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的;

  3.诋毁英雄烈士的;

  4.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

  二、注意事项

  1、请您根据受理举报范围进行举报。

  2、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4、请如实提供违法违规信息(附链接地址、截图等)。

  5、提倡实名举报,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6、请不要重复举报。

三、处置反馈

1.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

2.对网民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

3.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