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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09 16:05:41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低保对象和特困对象等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的对象是什么?

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特困对象(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体。

医疗救助如何享受?

经农业农村、民政等各部门推送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各医保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就医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按照医疗救助政策直接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费用减免,实行“一站式”结算。

医疗救助对象门诊待遇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实施医疗救助,限额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待遇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标准。特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额6万元。返贫致贫人口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 90%。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

省定26类重大疾病病种有哪些?

省定26类重大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 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大骨节病住  院关节置换手术、氟骨症住院关节置换手术。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身患省定26类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医疗救助基金救助20%(不受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限制)。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 病患者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医疗救助基金救助10%(不受医疗救助年度封顶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