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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9:27:25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11日在沁水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书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高质量检察答卷。县检察院工作经验被国家、省级主流媒体报道150次,获市级以上机关转发37篇次,5篇案例获评省级典型案例,8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整体工作连续四年走在全市前列。

一、强化政治建设,奋力书写对党忠诚的“政治答卷”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是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用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遵循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3次。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0次,自觉接受并配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四查(察)联动”执法监督[1],对反馈问题划定时间表逐项整改落实。研究制定院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5方面22项任务,细化56条具体举措,对上级决定、部署、指示等形成闭环管理、跟踪问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4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实现涉检负面舆情零发生。持续擦亮“七彩党建”品牌,坚持党建带队建促业务,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专业办案团队、流动党小组,切实把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转化为岗位战斗力,着力推动“四大检察”[2]协调发展。

二、强化担当作为,奋力书写服务大局的“发展答卷”

始终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检察之责守护沁水之安。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219人。严惩各类极端宗教渗透和邪教犯罪,受理审查起诉“全能神”邪教犯罪2件10人。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邢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确保“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前介入“7·17”专项行动缅北电诈系列案件,起诉11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全县煤矿、煤层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人,推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8项。

以检察之力保障发展之重。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3],联合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开展“检联商会”活动,会签《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工作经验在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危害税收征管、涉企寻衅滋事等案10件30人。依法保护激发创新活力,依法起诉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9人,涉案金额累计3000余万元。提升对企“订制化”服务质效,在县市场监管局、蜂蜜协会等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站”,检察长带头受聘担任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副主任”,在一线问需服务,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肯定。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积极参与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营造风气更正的政务环境。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批捕、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犯罪9 人,办理的李某等5人利用煤矿过磅系统漏洞“靠煤吃煤”案获《检察日报》报道。

以检察之为共绘生态之美。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联合县水务局、林业局等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起诉涉环境资源类犯罪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2万元,工作经验获最高检官网《检察长论坛》栏目报道。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监督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5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建后管护问题43处。扎实推进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行动[4],督促清理污染河道各类生产、建筑、生活垃圾300余吨、拆除“四乱”建筑9处,治理被污染土地面积20余亩,清理煤矸石6000余吨。服务保障“大山里的三文鱼”周边水质洁净和河道安全,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报道。联合县法院将涉企生态案件庭审地点设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邀请开发区、县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并现场座谈交流,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化以案促治,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就煤矿矿用监测设备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逐案开展潜在矛盾“红黄绿”分级评估机制,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262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4.66%,促成和解、调解36件,规范办理群众信访22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12309检调理顺”检察全过程矛盾化解[5]品牌获最高检官网报道。对存在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40人,加强拟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释法说理,举行检察公开听证[6]20件次,做到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

三、强化宗旨意识,奋力书写司法为民的“民生答卷”

始终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盯紧“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外卖小哥健康证、违规使用“生鲜灯”[7]等专项监督,起诉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保障食药安全做法被写入市检察工作报告。依法惩治医保基金违法犯罪,批捕5人,针对骗保频发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守好群众“健康钱袋”。持续关注群众身边安全,督促主管单位检修破损、老旧、锈蚀的健身器材8处,整改道路基础设施隐患23处,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保障群众增收致富,严惩坑农害农犯罪行为,在办理陆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推动被告人支付惩罚性赔偿360余万元,支持养殖户起诉获赔损失120余万元,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农”典型案例,获《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努力呵护群众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期盼。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人、起诉7人,对7名未成年受害人救助5万余元,办理的杨某某强奸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未检办公室荣获省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5部门出台《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实施办法(试行)》,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人,不起诉2人,对1名考验期内再犯罪未成年人,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帮教“熊孩子”开出检察“药方”,工作经验获《检察日报》报道。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操作指南》和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十问”清单,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推动落实“强制报告[8]+入职查询”,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加强“各方共建”,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活动18次,治理“烟卡”“文身”、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用心办好群众对解决“急难愁盼”的诉求。联合县总工会出台《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县人社局持续落实《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携手化解劳动争议,帮助1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0万元,“人社+工会+检察”协作机制获《检察日报》报道。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依法享有、有效行使诉权,充分发挥驻法院便民服务点作用,提供法律咨询150余次,开展支持起诉[9]24件,追索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200余万元。有效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托底作用”,为14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9.9万元,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努力守护最美“夕阳红”,办理涉养老服务机构案件7件,在全市率先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机制,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市委转发推广。

四、强化法律监督,奋力书写公平正义的“法治答卷”

严格规范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更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撤案44件,纠正漏捕、漏诉9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检察建议223件,办理的张某某等1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侦查监督案,获评省检察院“两项监督”[10]典型案例。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办理危险驾驶等案件85件,王某醉驾案从受理到起诉仅用时3天。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减假暂”[11]不当及监管活动违法通知书47份,既监督“纸面服刑”,又防止“该放不放”,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五·四”工作机制调研文章在太行法治论坛获奖。

精准发力做深民事检察。着力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6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全部获采纳。加强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保障,对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适用法律错误情况,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该案检察建议书被市院评选为优秀法律文书。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实时、全程监督,在办理车某某与田某某等3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中,联合县法院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维护车某某胜诉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被执行人的有序经营,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1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12]工作,对30名被不起诉人,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建议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防止“当罚不罚”,确保“罚当其错”,办理的全市首例异地行刑反向衔接案被《人民监督》登载。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邢某某妻子袁某某以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后突然“人间蒸发”,因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邢某某陷入“离不了的婚”已12年,县检察院依法督促主管部门撤销婚姻登记,助力邢某某走向新生活的做法获《检察日报》报道。

规范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全部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得以解决。聘请“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25人,广泛动员志愿者参与线索发现、案件调查、公开听证、“回头看”等工作,汇集民智助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守好沁水的古建之美,推动加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上木亭大庙安保设施,督促解决省级重点文物十里乡五代时期古长城保护不到位问题。守护沁水的文化之韵,助力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土沃老花鼓传承教学体系,推动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守好非遗传承“接力棒”,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

五、强化改革提升,奋力书写勇于突破的“创新答卷”

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解决法律监督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

持续凝聚监督合力。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助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沁水建设。持续提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相互衔接转化工作成效,双向移送线索16个,成案12件。不断深化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联合开展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3次,推动21项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加强检察、审计协作配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加强监检衔接,向纪委监委移送履职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5条。

加速推进数字检察[13]。以强化数字赋能为支撑,推动法律监督由零散、人力监督向系统、智能监督转变,数字模型增至12个,共监督成案8件。建立“幌子公司”[14]监督模型,针对芦某某利用某公司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维护税收法治秩序。建立违规领取养老金监督模型,对9名退休人员服刑期间仍然全额领取养老金情况,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追回养老金9万余元。

全面加强检察管理。严格落实最高检一体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新要求,注重宏观质效分析与微观质量评价相结合,开展案件自查、接受上级评查6次,对发现的26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将“三个结构比”[15]作为衡量“四大检察”发展全面性、协调性的重要参考,不断强化分析运用,促进检力资源优化配置,相关分析报告被市检察院以单独发文形式予以推广。

六、强化夯基固本,奋力书写培优赋能的“赶考答卷”

坚持聚精会神打基础,坚定不移守底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大力提升队伍素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院领导带头办案115件,讲授专题党课、业务培训课12堂。落实《青年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推进“青蓝计划”,完善“导师制”培养模式,5名检察官与7名青年干警结对培育,7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铺好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路。畅通干警职业发展通道,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1名,提拔重用干部2名,调整中层干部7名,推进“三类人员”交流转任2名,做到人岗适配、用才所长。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支持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学习研讨、警示教育、教育培训230余人次,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执行“十个严禁”[16]“禁酒令”等铁规禁令,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7]落实,记录填报过问案件及重大事项26件,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努力建设文化沁检。积极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打造“品质公益”“沁检护蕾”等工作品牌,营造“爱检兴检”良好氛围,县检察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努力弘扬检察主旋律,统筹运用“1+2”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信息稿件230条,普法短视频《假冒这事儿有门道》播放量累计5000余次,参与创作的《扬帆启航!一曲〈红帆〉献礼新中国75周年华诞》等两部作品在检察日报社优秀作品评选中分别获评一、二等奖。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人事任免4次,走访联系代表委员84人次,认真梳理、吸纳落实意见建议39项,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5件次。强化律师执业保障,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接待律师阅卷135人次,提供互联网阅卷服务64次,做好各种途径的诉讼进程告知、答复272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以检之力 护企前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6场,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院400余人次,赠阅检察工作材料、报刊杂志5000余份。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项成绩、实现的每一步跨越,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政法兄弟单位的支持配合。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为推动检察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提供了不竭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对标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沁水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提升空间,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还需强化。三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素质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发力。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力推进沁水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对党忠诚铸得更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四查(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主动融入大局,把服务发展落得更实。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平安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察护企”,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监督纠正“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不当执法,助力沁水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做大做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加强矛盾风险源头防控,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力更优法治决策。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把保障民生做得更好。持续做好“检护民生”工作,严厉惩治侵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力度,做好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加强多元救助力度,支持引导弱势群体依法维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关护帮教模式。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代表委员联络站等便民载体建设,多方听取民声民意,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四是深化检察改革,把法律监督抓得更优。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持续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审判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府检联动”机制,持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精准性、规范性。

五是注重严管厚爱,把检察队伍建得更强。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培育更多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沁河奔流不息,沁检奋斗不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扣县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沁水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24年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图例

附件1:2024年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图例.docx

附件2:相关用语说明

附件2:相关用语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