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11日在沁水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沁水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守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忠诚履职尽责,为全方位推动沁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19件,其中诉讼案件2029件,执行案件1390件,共审(执)结3406件,结案率99.62%,审限内结案率100%,1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达标,93.75%指标优于参考区间,持续领跑全省。
一、做实服务大局,保障高质量发展和安全
聚焦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筑牢安全稳定“法治屏障”。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4件,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惩处邢某某涉黑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彰显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7.17缅北电信诈骗案”9件11人,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信等犯罪案件44件47人,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审结“黄赌毒”犯罪案件28件,全力净化社会风气。审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强迫交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案件16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98件,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晋煤集团总医院原院长李某某、赵某某受贿被判处刑罚,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段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结合案件起因、危害后果,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段某某适用缓刑。
深耕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并积极践行,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于尚有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依法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审理的2起破产案件均有序推进,1件已进入财产处置程序。审理合同类案件1084件,某安装公司与某煤业公司建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确认了招投标文件的效力,平等保护了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性。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行政机关和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6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相关企业合法经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中小企业采取活封、和解等措施50余次,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强化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向社会传递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声音”。某商贸公司与某物流园区公司、李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通过股权整体拍卖,让闲置产能重焕生机。
赋能生态环境“法治要素”。发挥舜王坪环资法庭作用,创新环资审判模式,实现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办理,该举措在《人民法治》发表,被《晋城信息》采用。积极推进生态司法修复,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潘某某等人污染环境一案在涉案企业驻地开展巡回审判,旁听人数近百人,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首次在我院召开全市环资审判工作会议,与市中院共同设立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这既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具体表现,又是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历山交流会”,两省三级15家法院及专家学者共商环资审判,共护绿水青山。
二、做实司法为民,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民生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办好民生案件。用心用情用力化解每一起纠纷,全年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686件。将释法说理贯穿案件全过程、各环节,实现服判息诉,避免一案结多案生,上诉率7.46%,同比下降9.9%。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审结家事、乡邻等涉民生“小案”412件,取得了良好效果,“树理·和合家”[1]家事审判经验做法被山西长安网转发,我院被省妇联表彰为“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对9名农民工讨薪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当日立案,当日调解,让农民工一周内拿到了工资。
维护胜诉权益。全面落实《执行实施类案件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各流程精细管理、有序运行,执行完毕率58.02%,执行到位率76.13%。执行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办理快执案件615件,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25.06天。严格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行案款的收发管理,发放执行案款1.04亿余元,均在七日内完成,让胜诉权益能够及时得到兑现。开展“终本清仓”[2]专项行动,为“终本库”案件按下“重启键”,案件出清比例超50%,执行到位金额1056万元。对拒不配合、躲避执行、转移财产的“老赖”加大惩戒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12人次,限制高消费690人次,决定司法拘留32人次,彰显司法权威。
提升司法温度。诉服、调解中心提档升级,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同时,积极营造舒适的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规范诉讼费缴退流程,缓、减、免交诉讼费178万余元。实行“胜诉主动退费”,退费196万余元,做到了应退尽退。推行节假日、夜间预约开庭制度,调解、开庭审理案件33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在微信公众号、抖音、《沁水法苑》等平台发布普法案例200余次,与市中院联合直播介绍便民举措,近15万人在线观看。11名干警走进市融媒体,录制法治专栏节目《公平的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0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沉浸式打卡”,增强了法治意识。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我院用真诚服务诠释司法为民,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三、做实基层基础,描绘社会治理美好“枫”景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在经济形势下行、矛盾纠纷多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的情况下,案件数同比下降7.42%。
强化前端预防。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法官、法官助理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等地进行法律宣讲,为群众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法律支撑。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的指导力度,司法确认296件。运用树理调解法,不断完善“一总三分九支”树理调解架构[3],与网格员、调解员共同走进群众家门里,200多件纠纷得以化解。三兄妹土地补偿款一案,法官与调解员上门化解,在诉前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未进入诉讼,未形成案件,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
注重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总对总”机制[4]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作用,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中小企业局、银保监会沁水分局等实质对接,设立“树理公惠”劳动关系服务点、“树理·和合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聘用特邀调解员38名,充实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工作流程,促进786件矛盾纠纷高效、多元化解,调解率54.3%。某医院与张某劳动争议一案中,与县总工会积极对接,联动调处,通过分期给付的方式,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压力。
实现执行和解。成立老何工作室,以“和、督、修、化”破解执行难“密码”,相关做法被《山西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通过执行和解,助力债务较多的某旅游开发公司“破茧重生”,以法治护航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强化执前督促,60名当事人主动履行,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为83名当事人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进行信用修复,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与县政协召开“改进涉村(居)委案件执行”对口协商会,通过政协“有事来商量”平台化解了一系列涉村(居)委执行案件,既保证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又确保了村(居)委工作正常运行。
四、做实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懈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各分管片学、“三会一课”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切实增强理论武装的政治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10余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践行“三领四融”党建工作法[5],成为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生动示范,被省高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第二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聚焦固本培元。树牢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肯干事、干实事、能成事的干警有用武之地、有晋升空间、有平台发挥,5名干警职级、等级晋升,15名干警轮岗交流。开展全员政治轮训,邀请市中院、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的业务骨干和优秀教师授课,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写作、司法警察技能等“九个一”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在微信公众号、《沁水法苑》等平台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营造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共有8个集体、34名干警获得上级表彰。
持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组书记、院长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剖析、警醒,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方位监督,推动审务督察等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6],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五、做实司法公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推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以监督促进工作的提升。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走访代表200余人次,邀请代表参与调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省人大代表视察我院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肯定。对于代表提出的2条建议,均已妥善办结,做到把代表的“金点子”变为推动工作的“金钥匙”。发挥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社情民意参考,被市人大常委会设为立法联系点。
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针对委员反映的问题,开展对口协商,增进理解,形成共识,获得市、县政协的充分肯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案件化办理检察建议,支持率100%,共同守护公平正义防线。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7件,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接听院长热线20起,回复率100%,做到诉求直通、件件响应。设立“天平校准您来说”征求意见台,耐心倾听群众呼声,共收到各类意见卡106份,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7],对“四类案件”[8]从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方面把关,阅核312件,提出修改意见30件。
召开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39次,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已办结案件定期“体检”,市中院“两级三评互动”评查会后及时复盘,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各位代表,一路风雨兼程,一路砥砺奋进,我们能取得上述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把舵定向,离不开县人大的精准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满怀诚挚之心,谨代表县法院,向各位肩负使命、认真履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默默关心、坚定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是你们的信任与鼓励,让我们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无惧艰难险阻,步伐愈加坚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党建引领仍需夯实,如何在县委的领导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提升党建品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二是源头预防任重道远,在如何推动党委领导的多元解纷上理念不新、办法不多,在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化解纠纷上措施不力、开拓不够;三是“如我在诉”理念不够深入,未能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个别法官关注法律效果多,关注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的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不断提升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能力和水平,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
围绕总体思路,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在强化政治建设上更加有力有为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自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逐字逐句研读,原汁原味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把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持续践行“三领四融”党建工作法,推动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政务保障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争取在更高层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法院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四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围绕主责主业,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更加高质高效
立足司法职能,做到县委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聚焦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我院今年1月份出台的《关于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14条举措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院力量。二是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妥善预防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屏障。三是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问需于企,不断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推动资不抵债的企业“规范退出”,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其他职能单位的协同治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作用,运用好树理调解法,统筹各方力量,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从而有效降低案件数量。
三、贯穿公正主题,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更加见行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指出,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我们将全力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一是坚持“小案不小办”,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用最少程序解决当事人诉求,防止程序空转,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常态化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用好、用足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手段,将有财产拒不执行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执行威慑。同时持续做优“树理·和”执行工作室[9],促进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应救尽救”。四是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强化案例释法,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风尚。
四、锻造法院铁军,在推动队伍建设上更加抓严抓实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一是将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政治轮训、党课微讲堂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二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将日常学习与工作调研、自我学习与组织培训贯通起来,开好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等,达到以会代训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能。三是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做到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四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同时发挥好支部纪检委员作用,不断夯实司法作风,对歪风邪气零容忍,展现队伍新风正气。
五、强化监督意识,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更加走深走实
秉持监督就是最好支持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多维度提升法院司法公信。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解、旁听庭审,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把监督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务实举措。二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关注网络上的涉诉信息和动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三是注重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依托院长热线、“天平校准您来说”征求意见台等措施听民情、察民意,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四是完善阅核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复盘市中院“两级三评互动”评查会现场,实现“杠后再杠”,确保案件质量。
各位代表,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在2025年的新征程上,沁水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坚持干字当头,狠抓九分落实,努力打造“五最”法院[10],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附件:1.案件类型图
2.报告中有关案例说明
3.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