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沁水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3月10日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沁水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沁水县2025年预算草案。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沁水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8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7%,增长1.3%,其中县本级完成328176万元,开发区完成5038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45729万元、上年结余16953万元、调入资金297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38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782万元,收入总计67138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4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9%,增长6.1%,其中县本级完成554775万元,开发区完成37670万元。加上解支出12177万元、调出资金21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6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707万元,支出总计652137万元,年终结余19247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1621万元,为预算的94.6%,下降34.7%,加上级补助收入3912万元、上年结余336万元、调入资金218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600万元,收入总计3465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72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6%,加上解支出266万元、调出资金297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00万元,支出总计33407万元,年终结余1250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266万元,下降37.8%。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683万元,增长1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583万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年末滚存结余77974万元。
截止2024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553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794万元,专项债务174525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市核定的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加强预算管理,统筹做好稳增长、提质效、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运行状况总体平稳。同时,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存在,习惯过紧日子理念仍需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2025年预算草案
根据沁水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862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其中县本级334800万元,开发区514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63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24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947万元,收入总计60479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4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5%,其中县本级安排577221万元,开发区安排13217万元。加上解支出115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00万元,支出总计60479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306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27万元、上年结余12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00万元,收入总计2533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5337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2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7881万元,增长9.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3811万元,增长9%。2025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07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草案,收入预算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相衔接,支出安排符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总体可行。建议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沁水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沁水县2025年预算草案。
三、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的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经济持续稳健向好发展;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为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快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更加注重政策和市场的互动,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制定政策实施方案。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力实施“两重”“两新”政策,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等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有效沟通、协商反馈机制,支持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政策整体效能。
(二)要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以及数字化应用的保障力度,支持项目培育、项目落地建设,以项目建设实效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带动财政稳定增收。专项债券要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扩量开源增加可用财力。
(三)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对部门、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依法依规加快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沉淀。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衔接挂钩机制,更好发挥绩效管理在财政治理、预算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地方债务管控长效机制,提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加强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穿透式监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情况。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等政策,高效做好债务置换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监督问责,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相关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