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老龄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全省老龄工作文员会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协调、组织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4、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5、组织开展老年社区服务业和老年产业,发展养老、助老等社会公益事业;
6、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7、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8、倡导和组织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送温暖、助老解困、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9、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和各部门的老龄工作。
10、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58.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8.58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总计5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特困救助、“五有两地”、“一中心”建设、银龄行动暨开发式扶贫助老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老年文化基地建设、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三公”经费等项目支出。
沁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58.58 |
一、基本支出 |
33.58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1.工资福利支出 |
20.8 |
三、事业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5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
3.日常公用经费 |
4.28 |
其他事业收入 |
|
二、项目支出 |
25.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
|
六、其他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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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58.58 |
本年度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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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公共服务
项目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共服务项目 |
项目 |
预算支出 |
|
“五有两地”、“一中心”建设 |
2.0 |
|
银龄行动暨开发式扶贫助老活动经费 |
1.0 |
|
“敬老文明号”创建经费 |
3.0 |
|
老年文化基地建设经费 |
2.4 |
|
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经费 |
2.8 |
|
老年特困救助资金 |
10.0 |
|
“三公”经费 |
3.8 |
合计 |
|
25.0 |
沁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 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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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老龄 工作委员会 |
4.4 |
|
3.8 |
3.8 |
|
0.6 |